社群上有不少人在吵「老高與小茉」抄襲的問題,身為一個偶爾才點進去看的純路人,我也蹭一下這個話題,這裡來說說我的感觸:
2)在我個人的觀點,「老高與小茉」是一個綜藝頻道,以各種科普和雜學為素材的表演,它是綜藝節目,它不是科普教學。 可以為你打開一個有趣的話題,但剩下的知識要你自己去搜尋和吸收,它並不能、也沒有責任要教懂你什麼。如果你把它當成知識的吸收來源,那表示你也是個智障,既然是智障,那真的也沒資格去嫌棄人家什麼。
3)對我而言,這類綜藝視頻的內容就像AV的主題系列,例如出張相部屋,女優和討厭的上司外地出差(也有反過來的),因旅館房間不足、共睡一間然後NTR,同樣的主題,幾乎所有叫得出名號的一二線女優全部都演過。此時應該沒人在意房間是不是同一間、體位服裝是不是都一樣,人家只看你怎麼演。
我知道很多人非常介意內容的抄襲,我也被抄過,在民用無人機開始普及之時我寫過不少文章,後來別說學生報告,就連什麼院的研究報告都他媽原封不動把我整段文章寫進去。但後來我是懶得去計較什麼,因為無人機的技術疊代的很快,兩三年就更新一次,對我來說,最有價值的是保持在領先隊伍裡,至於我寫的過沒多久都是舊時代的技術,隨你便吧。
我說這個並不是說在意抄襲的就怎麼樣,我是因為老高與小茉是個表演性質的視頻,我只看他倆怎麼演,演得好我也不計較,就這樣而已。抄襲確實要去在乎,尤其是在正經的真實世界,正因為我們在乎抄襲,我們才會發現民進黨林智堅的12億新竹棒球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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