最近,彰化和美鎮柑井里的基地台事件受到全國矚目,明眼人一看就知道休誇怪怪。之前在擔任民代助理期間,肥宅我本人曾處理過幾個基地台的案件,今天就由肥宅我本人來解個籤。
所謂的「基地台」,就是指手機訊號的收發站,由各大電信業者自行建置,但為了節省成本,各大電信業者通常都會集合起來共用一個位址,這也是為什麼基地台上面會有一大堆棒狀和各角度的扇型天線。
常見的就是中華、台哥大、遠傳、台灣之星、亞太這五家,一般的基地台會共存4到5家,電信業者每個月付給房東的租金是1萬元到1萬5千元不等,視涵蓋範圍而調整,柑井里依據斷訊範圍來推估的應屬大站,月租金應該將近1萬5千元那個等級,若以五家電信業做計算,原基地台的屋主每個月可以獲得將近7萬5千元的租金。基地台的建置、牽線由電信業者自己分攤,交換器和冷氣的電費是獨立電表另外計算,電費算電信業者的。
簡單來說,那個基地台一年價值新台幣90萬元。
接著再看里長陳明桓說了什麼,根據里長自己發的「柑井里辦公處說明書」,有關該里的基地台搬遷地點,里長建議業者「我願意在我的田地設置基地台,並捐出一半的租金給武當宮或柑井社區作為急難救助之用。」
有趣的是,里長陳明桓自己就是武當宮的負責人。
要電信業者把基地台搬到自己的農地,還拿出一半的租金給自己的宮廟使用,我想,里長陳明桓肯定是個成功的生意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