今天的瘋人院在演一齣「預防性釋憲」的爛劇,在吵的是「釋憲」途徑的合理性。
依照現今施行的制度,如果立法院通過的法案與憲法牴觸,必須在法令公告後,才能經由憲法法庭宣告牴觸,並判定立法院的法案無效。這應該很合理才是,就像是你走在路上被車撞,你是要先被撞,你才能依據被撞的事實來提告和索賠。
然而今天本黨有一群天兵提議「預防性釋憲」,就算立法院的提案還在討論,連三讀都還沒有,但我只要認定你違憲,你他媽就是違憲。
你們現在沒有違憲,但我們認為你們以後會違憲,所以我要「預防性違憲」。你們有沒有違憲的事實不重要,只要我認定你可能違憲,你就是違憲。
就跟被本黨關進去的柯文哲一樣,我現在雖然找不到你收的錢跑哪去,但我認為你有收錢,我先把你押起來慢慢查。
🔸 講完上述的廢話,接下來要講重點:「我們雲林人,在立法院裡,過個生日,你是怎麼了嗎?」 🔸
民主議會,各暢其言,就跟其他立委在質詢時,本黨立委林楚茵在位子至看她的中國愛奇藝一樣,你在台上講你的陳述,我在台下切我的蛋糕,是怎麼了嗎?我是砸了你的麥克風了嗎?我動員了一群乞丐來青島東路要飯了嗎?
切個蛋糕,唱個歌,礙著你了嗎?